1636年5月26日,荷蘭人在新港社(現今台南市新市區)開辦了台灣史上第一所學校,比台南孔廟(1665)整整早了 29 年! 這才是真正的「全台首學」 。
不僅將宗教教育制度化,也引入讀寫識字能力訓練。
主張以方言或口語來傳教,因此以新港語做為學校的教學語言。
用拉丁字母書寫口語,也編輯教義問答、祈禱文等做為教材。
宣教師尤羅伯(Robertus Junius)於1643年的教育報告中記載,新港學校已有80名學生,其中有24名學生在學習書寫,有8到10個人能整齊的書寫,在鄰近的目加留灣學校中,全部的90個學生中也有8個能夠書寫。
派駐在台灣的宣教師除了傳教外,也編輯各種的字典、教義書,如新港語的《馬太福音》、《法包蘭語彙》(Favorlangsche Vraegstucke)等,成為後來學者研究原住民語言的依據。
這套荷蘭人教導原住民所使用的書寫系統,成為台灣史上第一個文字系統《新港文書》;這些拼音文字,在荷蘭人離臺之後,到1818年仍繼續為部分原住民社群所使用。
蕭壟神學院(Collegium te Soelang):1659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在現今台南市佳里區設立台灣第一所基督教神學院也是台灣第一間高等教育學校 。
地屬西拉雅族蕭壟社,透過設立神學院,培育福爾摩沙自己的傳道人 及訓練聖經翻譯人才。
設立「蕭壟神學院」的提議出現在1657年3月10日福爾摩沙評議會主席揆一的書信中。
1657年6月11日 提議獲得荷蘭東印度公司總督約翰‧瑪紹可(John Maetsuijcker) 的首肯。
學院採寄宿制,招生名額為 30 人,入學年齡為 10 到 14 歲,揀選最伶俐聰明的福爾摩沙青年受教育 。由學校免費提供食宿,學生在校期間禁止外出。最大特色是實行雙語教學,上午必修基督教教義問答,下午主修荷蘭語,以荷蘭語為第一教學用語,再用新港語講授課程,並安排朗讀與寫字等學習活動。